药流药使用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1.5万元:违反账户管理规定

药流药使用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1.5万元:违反账户管理规定

admin 2025-08-13 药流药使用动态 25 次浏览 0个评论

药流药使用

  8月13日金融一线消息,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,受到警告,并被罚款81.5万元。余某华(时任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)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受到警告并被罚款5万元。

序号

药流药使用当事人名称      (姓名、职务)

药流药使用行政处罚    决定书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药流药使用行政处罚内容

药流药使用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

药流药使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

备注

1

药流药使用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温银罚决字〔2025〕8号

药流药使用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。

药流药使用警告,并处罚款81.5万元。

药流药使用中国人民银行 温州市分行

2025年8月7日

药流药使用五年

2

药流药使用余某华(时任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)

药流药使用温银罚决字〔2025〕9号

药流药使用对龙港农商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。

警告,并处罚款5万元。

中国人民银行 温州市分行

药流药使用2025年8月6日

五年

药流药使用

转载请注明来自药流药使用,本文标题:《药流药使用浙江龙港农村商业银行被罚81.5万元:违反账户管理规定》

百度分享代码,如果开启HTTPS请参考李洋个人博客
每一天,每一秒,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!

发表评论

快捷回复:

评论列表 (暂无评论,25人围观)参与讨论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

Top